2022 年重点工作巡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激发创新活力 开启药监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3-02-03 阅读次数:4317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摘要:


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整治;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主动对接全国药监系统第二批“组团式”柔性人才援疆工作,优化新疆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模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深入开展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控安全风险隐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此外,切实发挥“自治区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作用,组织全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药品网络销售、血液制品、中药饮片、集采药品、儿童用化妆品、防疫用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全面整治。


  2022年8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全部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及相应机构,为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奠定了体制机制基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把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激发创新活力作为加强能力建设的切入点,主动对接援疆工作。2022年4月,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19个对口援疆省(市)药监局积极响应国家药监局号召,选派26名优秀的专业技术干部来疆开展为期半年的援助工作,专业领域覆盖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检验、审评、检查、注册、生产、流通、稽查、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全链条全过程,为新疆药监事业发展带来了国家经验和发达省(市)的先进模式,为新疆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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