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更严格的监管督促药店落实防疫措施


发布日期:2021-08-25 阅读次数:11092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


7月20日—8月19日,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对主流媒体、全国性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监测发现,“各地加强药店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监管”相关话题受到舆论较多关注,舆情热度较高。

事件概述

近期,境外输入引发的本土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多个省份。截至8月12日,已有18个省份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多地加大防控力度,药店落实防疫措施情况成为各地药监部门的检查重点。

信息量走势及关键节点

以7月20日—8月19日为监测时间段,舆情整体呈现“波浪式”特征(见图)。

7月20日,江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突发疫情。此后,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增加,各地加强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相关信息量攀升,且一直保持较高热度。

第一阶段:南京出现聚集性疫情,各地对药店的监管“加码”,舆情逐渐升温

7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新冠病毒检出阳性情况。随后,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严峻,湖南、河南、辽宁、广东、安徽、四川等18个省份出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江苏、上海、湖北、浙江、湖南、山东、河北、河南、海南、山西、陕西、四川等省份纷纷发布通知,要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监管部门加强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督检查。7月30日,陕西省药监局组织人员,对西安市高新区、长安区及雁塔区部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检查。8月3日—5日,江苏省药监局组成13个暗访督查组,对全省13个设区市的100家零售药店开展实地检查。8月3日,上海市药监局发布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要求零售药店进一步落实《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企业负责人切实部署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积极发挥药店“哨点”监测预警作用。8月9日,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8月以来,全市零售药店平均登记上报退热、止咳等药品销售信息3.2万条/天,对发现的体温超过37.3℃的购药人员,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进行闭环管理。

同时,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浙江省绍兴市、建德市,湖南省长沙市、张家界市等地均发文,要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药品。

第二阶段:各地持续加大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药店的查处力度,一些知名连锁药店被处罚,舆情热度持续

各地药监部门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药店的查处力度,数百家药店被处罚,舆情热度持续。

8月11日,环球网发布的《因向发热人员出售退热药和感冒药 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被查》称,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王星辰”)三新家园店,在暗访人员声明家中有发热患者的情况下,向其销售了退热药和感冒药;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涉事药店停业整改,责令杭州海王星辰总部及下属门店整顿。@都市快报、@中国新闻周刊等微博账号发布了相关信息,引发网民热议。“杭州一药店因向发烧人员家属销售退烧药被查”微博话题阅读量达1.5亿人次,登上微博热搜。

8月13日,微信公众号“药店经理人”发布的《多地严查,数百家药店关停》称,近期多地针对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批药店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要求关停整顿。文章称,各地进行的“拉网式检查”主要围绕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药店执行督促消费者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情况,张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告示,以及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时落实消费者信息登记上报要求等情况;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或落实不到位的药店,责令停业整顿。浙江省余姚市29家药店、河北省邢台市11家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等。

8月16日,《钱江晚报》刊发的《疫情防控不力,宁波270家零售药店被查处》显示,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截至8月13日,宁波市共270家零售药店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不力被查处,其中责令改正212家,停业整顿58家。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药店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其停业整顿时间的长短,问题较轻的药店停业整顿3天,问题严重的停业整顿60天,并要求药店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举措,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营业。

媒体报道分析

以7月20日—8月19日为监测时间段,媒体除关注各地加强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外,还关注以下两方面。

一是关注媒体记者探访各地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钱江视频新闻网发布的《记者暗访浙江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称,该媒体记者走访了浙江省多家药店,都被要求戴好口罩,在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后才能进入店内。同时,药店严格退热、止咳等药品销售管理,消费者需要实名登记购买。文章显示,对于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日常检查,督促药店落实到位。《大河报》刊发的《记者走访郑州多家药店:进店需扫码,禁售发热感冒药》称,该报记者走访了郑州市多家药店,药店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消费者进店必须佩戴口罩,药店门口显眼处均张贴了告示,提醒消费者扫码测温,并声明不销售退热药品等。

二是关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因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被处罚。微信公众号“食药法苑”发布的《药店疫情防控不力,市监局股长被停职!局长副局长被通报批评!》显示,7月31日,湖南省常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该市部分商场、超市、社区、医院、车站、药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督查中,发现常宁市千金大药房(西门店)存在未履行疫情防控要求,销售人员对疫情防控流程不熟悉,对进店消费者未实行三码联查,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未进行实名登记等问题;常宁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股股长陈文琛对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不到位,履职不力,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经市纪委研究决定,责令市市场监管局党委给予陈文琛停职检查处理,对千金大药房(西门店)依法进行停业整顿;对此次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学辉,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宁给予通报批评。(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 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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